机动车驾驶证遗失,涂鸦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。
温馨提示:
1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
2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,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,不得继续使用。
3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、扣留或者暂扣期间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。
1.一寸白底彩照两张。
2.驾驶人身份证原件
3.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
4.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驾驶换证业务时,代理人也应当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1.准备办理材料
2.到车管所提交材料
3.驾驶证申请表
4.提交申请表等待办理
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地址: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
电话:0817-2461966
南充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
地址:南充市顺庆区潆溪北街358号
电话:0817-3132345
办理时限
申请人在申请成功后3日内,自行查询办理情况
办理费用
驾驶证工本费:10元